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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三余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“一体化污水设备”成功入选省财*厅2019-2020年一体化设备采购名录
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财*局,赣江新区财*金融局,省直各单位:

根据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(以下简称“采购单位”)2019-2020年度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协议供货项目中标结果,现将此项目*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协议供货的品目

本期协议供货品目包括: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、一体化污水处理集成系统设施,采购单位原则上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品牌。

二、中标入围的企业及品牌

依据中标结果,此次协议供货中标企业及品牌名单如下:

1、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

序号

生产厂商名称

品牌

1

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

金达莱

2

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
瑞林

3

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

夏氏春秋

4

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
碧水源

5

石家庄膜海水务科技有限公司

膜海牌

6

江西浩德实业有限公司

浩德蓝天

7

江西省三余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
三余

2、一体化污水处理集成系统设施

序号

生产厂商名称

品牌

1

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

金达莱

2

江西挺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挺进牌

3

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

夏氏春秋

4

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
碧水源

5

石家庄膜海水务科技有限公司

膜海牌

6

江西浩德实业有限公司

浩德蓝天

7

江西省三余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
三余

三、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金额上限

各采购单位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金额最高限额,见下表:

品目

金额上限

  1、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

5000000

 2、一体化污水处理集成系统设施

5000000

采购金额超过当年度规定最高限额的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*采购法》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。

四、协议供货有效期

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—2020年12月31日。在此期间,中标供应商将按*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的优惠率(详见附表)等要求,向全省各级行*事业单位提供中标产品和服务。

五、其他

1、采购单位应充分利用协议供货规定的服务条件,监督协议供应商承诺书和合同约定履行情况,出现合同纠纷时,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;同时,采购单位也应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,不得拖欠货款,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协议供货范围以外的其他要求。

2、对协议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,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单位均有权向财*部门反映。在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,对违规的采购单位,财*部门及有关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*采购法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对擅自不在确定的本期协议供货商处采购及采购非中标品牌的行为,财*部门将拒绝支付货款,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,由采购单位负责。

3、采购单位使用财*性资金进行*采购活动时,在技术、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,要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。对部分节能效果、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,实行强制采购,以促进节约能源,保护环境,降低*机构能源费用开支。

4、请各相关采购单位在“江西省*采购网—协议采购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”栏目上查询中标产品及授权经销商联系表。 

文章转自:江西省财务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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